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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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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利用假日或晚上易服社會勞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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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 資料點閱次數:3852
可以,但是必須配合機關(構)之需求,不能任由易服社會勞動的人隨意指定勞動時間。社會勞動之履行,原則上於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內為之。惟經執行機關(構)及社會勞動人之同意,得於夜間或清晨為之,且每日不以八小時為限,惟至多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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