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為什麼我提出「易服社會勞動」之聲請,卻被駁回?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 資料點閱次數:3660
雖然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都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但您若有「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確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的情況,檢察官就會駁回您的聲請喔。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