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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支用查核評估小組會議紀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22
  • 資料點閱次數:4

時  間:115721日(星期二)上午11時整

地  點:本署5樓專案會議

召集人:陳主任檢察官書郁                          紀錄:李秋鳳

出席人員:林委員素裡、蔡委員坤隆、趙委員守仁、周委員仁超(另有公務)、方委員正鳳

  • 主席報告:

各位委員大家好,感謝各位委員協助審查115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支用情形,請業務單位簡述查核情形。

  • 查核評估小組報告查核意見:

(一)受支付團體: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澎湖分會1154-6月經費原始憑證

1.經查核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澎湖分會1154-6月經費原始憑證,支用內容包括「即將出監受刑人入監輔導服務」、「澎湖地區就業現場媒合活動」、「更生輔導員協助更生保護業務實施計畫」、「更生人家庭支持服務方案」等計畫,所辦計畫均經114811日召開之「114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會議核定,憑證核銷內容與核定計畫相符。

2.各計畫核定經費與執行情形如該分會計畫結報控管表,核准補助總額558,000元,本次執行核銷金額70,238元,累計執行146,232元,執行率26.21%。(請參閱書面資料13頁)

討論意見:出席委員均無異議。

決議:同意續列為本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受支付對象。

(二)受支付團體: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澎湖分會1154-6月經費原始憑證

1.經查核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澎湖分會1154-6月經費原始憑證,支用內容包括「訴訟補助」、「季節訪視活動」、「殯葬協助」、「跨海相助 與馨同行方案」、「馨空巴士 返家88哩方案」、「生活成長活動」、「業務聯繫會議」、「犯罪被害保護推廣」、「志工管理及行政服務」、「南區聯合志工訓練」等計畫,所辦計畫均經本署1141113日召開之「114年度第3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會議核定,憑證核銷內容與核定計畫相符。

2.各計畫核定經費與執行情形如該分會計畫結報控管表,核准補助總額460,000元,本次執行核銷金額124,821元,累計執行265,606元,執行率57.74%。(請參閱書面資料46頁)

討論意見:出席委員均無異議。

決議:同意續列為本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受支付對象。

(三)受支付團體:澎湖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1154-6月經費原始憑證

1.經查核澎湖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1154-6月經費原始憑證,支用內容包括「訪視約談補助」、「值班補助」、「醫院關懷活動」等計畫,所辦計畫均經114811日召開之「114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會議核定,憑證核銷內容與核定計畫相符。

2.各計畫核定經費與執行情形如該會計畫結報控管表,核准補助總額207,200元,本次執行核銷金額17,600元,累計執行37,280元,執行率17.99%。(請參閱書面資料79頁)

林委員素裡:

依榮譽觀護人協進會115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補助計畫結報控管表得知,截至第2季的執行率為17.99%,主要為榮譽觀護人及觀護志工研習及教育訓練、中秋關懷活動、淨灘計畫、急難救助等項目尚未執行。建議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妥善規劃各項計畫期程並積極辦理,若年度執行率持續偏低,納入以後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補助款之補助額度考量。

主席:

就結報控管表資料顯示,多為例行性項目的核銷。例如教育訓練、研習部分,若因人力不足,即可能造成辦理活動時的困難所在。這部分亦可聯繫本署觀護人室,討論是否試行聯合辦理等等。以上仍請文書科於會後再向榮觀協進會進行宣達,促請其提高執行率。

討論意見:出席委員均無異議。

決議:同意續列為本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受支付對象。

  • 臨時動議:(無)
  • 主席結論:

會後請文書科函知三大公益團體妥適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注意其計畫期程執行情形並積極辦理以提升執行率。感謝各位委員與會協助審查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支用情形,讓本署是項業務可以順利推展並加以落實。會後若有任何意見,均可隨時再提出。

  • 散會:上午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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