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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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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處遇義務勞務執行流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 資料點閱次數:1353
社區處遇義務勞務執行流程圖

 

社區處遇義務勞務執行流程圖

接獲執行科社區處遇案件分案→通知被告或個案至本署報到→令個案繳交照片及戶籍謄本,並填寫基本資料→評估個案狀況,挑選適合之執行機構→為個案做勤前教育→函知機構並函知個案前往,開始實施勞務:
1.觀護人不定期查訪執行機構(觀護人不定期查訪個案)→於期間內完成處遇時數→觀護人報執行科執行結果→執行機構及個案填寫成效問卷→觀護人結案
2.機構於每次個案工作後登記服務時數,並蓋認證章(執行機構二個月回覆一次義務勞務管控表)→若於期間內違反規定、未能配合或無意願執行而未完成者,執行機構檢附執行手冊等資料函覆本署→觀護人報執行科撤銷緩起訴或緩刑→觀護人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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