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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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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車禍被害案件如何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 資料點閱次數:461

1、車禍受害人死亡者,其第一順位遺屬(父母、子女及配偶)可以申請強制汽車(包括機車)責任保  險。車禍受害人受傷者,其本人可以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2、單一輛汽車之交通事故,駕駛人不得申請,「乘客或行人」可以向肇事汽車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二輛以上汽車之交通 事故,「駕駛人」可以向對方汽車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乘客或行人」可以向任一肇事汽車中有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3、若前項情況之肇事車輛皆未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得申請者仍可以申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請向有受委託辦理之任一產物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注意!
發生交通事故後,不用經過對方同意,受害民眾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肇事的責任也不會影響受害民眾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權利。申請手續不用付費,給付的條件和金額都是依照主管機關訂定的標準,也不必花錢委託他人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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