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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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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及宗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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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前身係「臺灣省司法保護會」,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設立,五十六年七月更名為「臺灣更生保護會」,受臺灣高等法院、臺灣省政府社會處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監督,辦理臺灣省、臺北市及高雄市出獄人等保護工作,為財團法人組織的公益慈善團體。由於政府重視此項工作,司法行政部於六十一 年以命令核定臺灣更生保護事業規則及其施行細則,並於六十四年三月起草更生保護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於六十五年四月八日由總統公布實施,本會隨即於同年 十一月十一日改組,依更生保護法第四條規定受司法行政部指揮監督,辦理更生保護事業。六十九年七月一日院檢分隸,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增設保護司,掌 理更生保護業務之策進、規劃、指揮監督。

 

宗旨:本分會以仁愛精神,輔導出獄人等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再犯,以維護社會安寧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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