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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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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鄉鎮就業博覽會活動─本分會更生輔導員發送更生保護簡介予雇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 資料點閱次數:282

 

壹、依據:
一、本分會年度工作計畫。
二、就業服務法第21條。
三、就業服務中心98年度施政計畫。
四、就業服務中心98年度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現場徵才活動』計畫。
   
貳、目的:
一、 協助雇主推介優質人力,並對待業民眾提供合適之就業機會,以暢通求才求職管道,共創雙贏。 
二、 落實就業服務政策,強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功能;提昇為民與雇主服務之品質。
三、 擴大宣傳本中心推介暨就業服務功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二、合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澎湖就業服務站、台灣更生保護會澎湖分會、中國青年救國團澎湖青年活動中心、澎湖縣政府
  
肆、參加對象及人數:
預計邀請廠商15家及求職民眾(含更生人)計200人參與活動。

伍、辦理時間、地點及人數:
一、時間:98年03月05日下午14時至16時。
二、地點:澎湖青年活動中心(馬公市介壽路11號)。

陸、辦理方式:
現場設置求才廠商攤位,並提供媒合求職登記表,讓求職民眾直接與廠商進行面試的方式辦理。

柒、預期效應:
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建立雇主求才與民眾求職之平台,擴大就業服務資源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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