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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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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接連拍賣運毒船舶 拍定113年總統大選日運毒漁船 展現強力懲毒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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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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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為貫徹刑法沒收制度,達成「無人能因犯罪而獲利益」之核心目標,以符公平正義,繼1015日拍定運毒快艇1艘後,於今(18)日在本署1樓大廳公開競價,拍賣本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相關規定宣告沒收之運毒船舶「鳥意勝88號」漁船,最後以新台幣245000元拍定,再次彰顯本署查緝毒品,建構無毒菊島之決心。

  本次拍定之漁船,係被告等人利用113年總統副總統、立委大選選舉期間,執法機關忙於辦理選舉查察業務之機會,用來於112日接運市價逾新臺幣10億元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39袋(淨重共985公斤)之用,被告等為躲避追查,駛往彰化縣大城鄉外海,並於翌日即大選當日將上開毒品綁上浮球、警示燈後拋入海中,由其他共犯前來接運。嗣因民眾在彰化縣大城鄉外海,發現有不明包裹擱淺在海岸,報警處理,而攔截查獲上開巨量毒品。

  案經本署黃政德檢察官於1131月間指揮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澎湖查緝隊、高雄查緝隊、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白沙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等組成專案小組全力追查進而偵破。

  本案經列為第10波安居緝毒專案之重大特殊案件之首。黃政德檢察官並於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受頒緝毒有功。本案業經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13年訴字第6號判處被告有期徒刑56月至7年不等確定,皆已發監執行。

  本署周士榆檢察長重申,毒品犯罪為萬國公罪,有心人士企圖以澎湖為毒品轉運站,利用漁船、快艇等方式走私毒品,本署將全力追緝,擴大追查溯源,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所揭示「阻毒於境外、攔毒於海上、查毒於岸際」的緝毒目標,展現政府強力打擊毒品犯罪之決心,共同守護國人不受毒品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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