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巡、調、警海陸聯手強力緝毒 破獲474公斤大麻運輸案 成功於邊境阻絕大麻入境危害國人 本署偵結起訴被告共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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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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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署陳書郁主任檢察官、前主任檢察官郭耿誠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馬公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經長期縝密蒐證,聯手於海上、岸際查緝,破獲被告高○○為首之運毒集團,以新臺幣300萬元之報酬,委託船長陳○○自澎湖風櫃駕駛快艇日月星168號至七美外海接運大麻一批,至裡正角搶灘,由陳○○、蔡○○、呂○○、李○○租車在岸際接運。專案團隊掌握事證,派遣海巡艦艇及岸際人員出海、岸際同步查緝,因陳○○在海上驚覺事跡敗露,往外海行駛,並海拋大麻,海巡艦艇立即掌握該快艇航跡(裡正角、龍門、烏崁、鎖港、山水,時裡、風櫃),打撈陳○○海拋之大麻共計799小袋(共計毛重474公斤)後,分裝成40大袋上艇。
二、本案接獲情資時,檢察長周士榆即高度重視,指示本案務必積極斷根、向上溯源,於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持續追查下,於114年8至11月間,追查岸際接運人員,陸續執行數波溯源行動,先後拘提陳○○、陳○○、蔡○○並聲請羈押獲准,扣押快艇日月星168號1艘。全案於昨日偵結起訴陳○○等5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大麻罪,通緝1人,並聲請沒收快艇1艘,以斷絕毒品交通工具 。
三、本案運毒集團以澎湖作為走私毒品之轉運站,所查獲第二級毒品大麻總毛重高達近474公斤,數量驚人,為本年度目前所查獲最大宗大麻運輸案,如犯罪計畫得逞,大麻流入臺灣本島地區,將嚴重戕害國人身心健康,對社會秩序造成極大危害。本案經檢、巡、調、警通力合作,始順利阻絕毒品擴散,日後本署仍將持續指揮緝毒系統強力緝毒,並積極「溯源斷根」,以維國民身心健康及澎湖地區治安之純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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