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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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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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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署為積極推動修復式司法政策,並提高修復促進者之專業知能與服務品質,於18日假本署6樓辦理114年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本日與會成員計有修復促進者、陪伴志工、榮觀志工、更生保護會輔導員及犯保協會保護志工等計32人參與。

  周士榆檢察長表示法務部自99年起在各地檢署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迄今,其與傳統的懲罰性司法不同,它提供加害人、被害人及其相關人士對話的機會,由促進者居中、共同處理犯罪後果,並尋求療癒和恢復破裂關係的方式,範圍包括家庭犯罪、社區、鄰居糾紛等。本次教育訓練係建構並強化學員專業倫理與核心價值,期攜手共同來推動修復式司法工作,透過對話促進修復關係,彌補犯罪事件造成的傷害,體現溫暖有感的柔性司法。

  此次教育訓練,特聘請具豐富助人實務經驗及學術教學經驗的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洪文玲助理教授擔任講座,講授有關修復式司法制度與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強化學員有關法規制度的修訂與權益保障的核心概念;透過實務工作者被害家屬司法歷程經驗分享與解析,教導學員如何開啟促進者的角色,並培養學員建立多元文化敏感度,時刻秉持角色中立與自我察覺;訓練最後安排修復式案件相關表格撰寫技巧,期參訓學員透過法規與實務的專業訓練,充分運用於修復實務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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