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偵辦澎湖縣陳姓前議員等人涉嫌貪瀆案,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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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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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主任檢察官郭耿誠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澎湖縣陳姓前議員等人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乙案,於民國114年6月10日持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法官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共6人到案。經偵訊後,認被告陳○○、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並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爰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二人於今日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本署後續將積極調查,釐清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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