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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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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發還本署109年度保管字第53號、109年度保管字第60號、110年度保管字第119號、111年度保管字第22號、104年度保管字第81號等案件內扣押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16
  • 資料點閱次數:574

公告發還本署109年度保管字第53號、109年度保管字第60號、110年度保管字第119號、111年度保管字第22號等案件內扣押物。

公告發還本署104年度保管字第81號案件內扣案贓證物。

 

109保管53號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重量

具領人

       

 

1

郵政存簿儲金簿

1本

 

呂如玉

 

 

2

印章(呂如玉)

1個

 

呂如玉

 

 

109保管60號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重量

具領人

       

 

1

智慧型手機

1支

 

劉文福

 

 

110保管119號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重量

具領人

       

 

1

三星手機

(不含SIM卡)

1支

 

薛宏明

 

 

111保管22號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重量

具領人

       

 

1

智慧型手機

(含SIM卡1張)

1支

 

翁煜勝

 

 

104 年度保管字第 81 號案件內扣押物

編號

物品名稱

數量

具領人

地 址

備 註

1

SAMSUNG 手機含0981965112sim

1個

 

 

公告發還

2

ASUA 白色手機含0979045081sim

1個

 

 

公告發還

正式公告詳如附件PDF檔所示。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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