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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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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開立相驗死亡驗斷書(即死亡證明書),份數不敷使用時,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 資料點閱次數:778

答:本署自98年8月起檢察官相驗時,相驗屍體死亡證明書一律以手提式列表機列印,依家屬之要求發給份數,以達迅速、便民之目標。事後家屬若因其他因素請求聲請加發,可隨時提出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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