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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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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工作流程圖完整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0
  • 資料點閱次數:1265
1、便利人民言詞申告:按鈴申告→送填申告單→引導入庭→報請開庭
2、辦理具保責付:聯絡保證人→指導辦保→送檢察官批准→辦畢開釋
3、報驗案件處理:接受電話報驗(法警室)→填送電請相驗報告表→檢察官或書記官→聯絡關係人員赴驗
4、免費供應羈押候保被告誤餐餐點:清點人數→訂購餐點→分配用餐→檢據報銷
5、證人鑑定人日旅費領取:(法警室)報到處報到→應訊作證→檢察官書記官簽發到庭證明→持領據等前往總務科領取旅費
6、聲請易科罰金:到署口頭聲請(書面聲請)→承辦股報到提出證件→審核並製作筆錄→開具繳交罰金通知單→繳納給據→回承辦股繳驗收據→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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