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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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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科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 資料點閱次數:1661
一、 辦公廳合及職務宿舍之興建、修繕、管理及維護等事項。
二、 理經費之出納及法收款之收支業務。
三、 贓證物品之保管及處理事項。
四、 署有財產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五、 物料(品)之請領及管理事項。
六、 員工福利之興辦事項。
七、 有關本署技工、駕駛、工友同仁之管理、調配、訓練及考核事項。
八、 本署車輛之調度。
九、 行政支援之事項。
十、 其他有關總務之業務及長官交付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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