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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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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補助款支用查核評估小組會議紀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6
  • 資料點閱次數:116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第1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支用查核評估小組會議紀錄

時  間:111 年 7 月 25 日上午 11 時整

地  點:本署5樓專案會議

召集人:黃偉主任檢察官                             紀錄:陳眞碧

出席人員:鄭委員寶粟、蔡委員坤隆、趙委員守仁、方委員正鳳、周委員仁超(開庭)

  • 主席報告:

各位委員大家好,感謝各位委員協助審查111年度第2次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支用情形,請業務單位簡述查核情形。

  • 查核評估小組鄭委員寶粟書面查核意見:

(一)受支付團體: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澎湖分會111年4-6月經費原始憑證。

1.經查核更保澎湖分會111年4-6月經費原始憑證,支用內容包括「即將出監受刑人入監輔導服務」、「澎湖地區就業現場媒合活動」、「更生輔導員協助更生保護業務實施計畫」、「更生人家庭支持服務方案」等計畫,所辦計畫均經11137日召開之111年度第1次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會議核定,憑證核銷內容與核定計畫相符。

2.各計畫核定經費(核准補助總額533,480 元)與執行情形詳如計畫經費控管表,本期執行核銷金額75,690元,累計執行數161,440 元,執行率30.26%。(請參閱書面資料14頁)。

討論意見:出席委員均無異議。

決議:同意續列為本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受支付對象。

(二)受支付團體: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澎湖分會 111 年4-6月經費原始憑證。

1.經查核犯保澎湖分會111年第2次經費原始憑證,支用內容包括「訪視慰問金」、「緊急資助金」、「殯葬協助」、「保護志工協助推動犯罪被害保護工作」、「季節訪視」及「犯罪被害人保 護週」等計畫,所辦計畫均經 111 年 3 月 7 日召開之111 年度第 1 次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會議核定,憑證核銷內容與核定計畫相符。

2.各計畫核定經費與執行情形如該分會計畫結報控管表,核准補助 總額 334,153 元,本期執行核銷金額 60,317 元,累計執行 152,138 元,執行率 45.53%。(請參閱書面資料 5 至 8 頁)

討論意見:出席委員均無異議。

決議:同意續列為本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受支付對象。

(三)受支付團體:澎湖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111 年 4-6 月經費原始憑證。

1.經查核澎湖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 111 年 4-6 月經費原始憑證,支用內容包括「訪視約談」、「值班」等計畫,所辦計畫均經 110 年 8 月 10 日召開之 110 年度第 1 次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審查會會議核定,憑證核銷內容與核定計畫相符。

2.各計畫核定經費(核准補助總額 213,280 元)與執行情形詳如計畫 經費控管表,本期執行核銷金額 10,560 元,累計執行數 32,800 元,執行率 15.38%。(請參閱書面資料 9 至 12 頁)

討論意見:出席委員均無異議。

決議:同意續列為本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受支付對象。

  • 臨時動議:無
  • 主席結論:

感謝各位委員協助審查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支用情形,澎湖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執行率只有 15.38%,現已年中階段,有執行 偏低情形。又據瞭解該協會內部有些問題,但希望其內部的問題不要影響到本署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案之執行及核銷,會後請文書科通知該協會注意其計畫期程執行情形,以提升執行率。今日會議到 此結束,謝謝各位!

  • 散會:上午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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