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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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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組織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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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組織圖

機關組織圖說明(由上而下,由左至右):第一層:檢察長;第二層:政風室、統計室、會計室、人事室、書記處、法醫室、觀護人室、檢察事務官室、檢察官室(主任檢察官室);第三層:資訊室、研考科、總務科、文書科、紀錄暨執行科與法警室。

     本署隸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主要任務為追訴犯罪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藉以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自由、財產之安全。本署置檢察長1人、主任檢察官、法醫師各1人、檢察事務官2人,設書記處、觀護人室、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等一級單位,書記處之下並設記錄(含執行)、文書、研究考核、總務等四科及資訊室、法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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